各位领导、老师:
为加强我校研究生导师队伍建设,充分保证研究生的培养质量。依据《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(沪关院研〔2018〕73号)(见附件1),学校决定开展2019年度新增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导师、税务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。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:
一、遴选类别
按照《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》第十三条至第二十条规定,本次导师遴选的类别为:
(一)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(首次遴选);
(二)公共管理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(首次遴选);
(三)税务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(增补遴选);
(四)税务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(增补遴选)。
二、遴选程序
(一)校内导师申请人应认真填写《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2)。按要求提供相应教学科研成果等证明材料(专著、教材复印封面封底、版权页及目录即可),使用统一材料封面(见附件3),4月8日前提交至相应学位点所在系部初审。
(二)行业导师申请人应认真填写《上海海关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》(见附件4),4月8日前提交至相应学位点所在系部初审。
(三)学位点所在系部将全部申请材料(电子版及纸质版一式两份)于4月18日前提交至研究生处(明德楼105室),电子版发送至张翅邮箱(zhangchi@shcc.edu.cn)。
(四)研究生处将严格按照《硕士专业学位研究生导师遴选试行办法》规定的遴选程序组织评审工作。
上海海关学院关于开展2019年度研究生导师遴选工作的通知.doc
附件1 上海海关学院硕士研究生导师遴选及管理办法+沪关院研〔2018〕73号.docx
附件2 硕士研究生校内导师申请表.doc
附件3 硕士生研究生导师遴选申报材料复印件封面.doc
附件4 上海海关学院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行业导师申请表.doc
附件5 上海海关学院科研工作量计算规定.doc